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全国农牧区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生活,当下,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就农牧妇女儿童发展方面如何进行保障其合法权益,更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如何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请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全面统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将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领域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加以体现。还会同有关部门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组织编制了与妇女儿童发展直接相关的专项建设规划。这些规划的实施,对统筹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两纲目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切实加大投资安排力度,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条件。我委不断优化和调整投资结构,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坚持宏观调控惠民导向,在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方面明显加大了投入力度。例如,在保障居住权益方面,安排中央投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安排中央投资,推进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帮助包括大量妇女儿童在内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安排中央投资,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计划生育、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增强了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加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县县都有达标县级医院的目标。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这些保障人民健康的重大政策举措,直接惠及广大妇女儿童,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四、完善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健全妇女儿童发展监测评价。重视社会领域宏观政策的研究制定,努力把相关政策与两纲目标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后,我委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力度,全面落实新两纲确定的任务目标,切实解决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做好新两纲的推动落实,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以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事业的整体建设,全面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关系妇女儿童的民生制度安排,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三是继续做好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妇女儿童事业相关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主动协调解决潜在问题。做好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和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加大统筹工作力度,履行好工作职能,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