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作14天,被无理由辞退,只给了 128.55元,不知怎么算的。
计算工资是按照全年工作日计算的,单位按照每周休息一天,全年是52天,加国家规定节假日11天,共63天,全年工作日是365-63=302天,月工作日是302÷12=25.17天,月工资2100元,日工资是2100÷25.17=83.42元,你工作14天,应该给的工资是83.42×14=1168.88元。如果公司是无理由辞退的,还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是1050元。你可以找公司要,公司如果不给你,你可以向劳动检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