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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因地制宜,努力实现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要求,群团组织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立体化、多层面扩大组织覆盖。可以说,完善的基层组织是做好群团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没有组织,工作更无从谈起。各地法学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作为事关法学会工作全局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有必要的经费。县级法学会开展工作,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要加强与党政领导同志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和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点,主动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争取党政领导更多的重视和资源支持。要通过为党政机关购买法律服务、争取社会资金支持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活动资金来源。三是要有办公和活动场所。县级法学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会员活动、进行对外交往等都需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从全国看,有的县级法学会是独立办公,有的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有的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有的租用别人的办公场所;有的面积大些,有的面积小些;有的配套设施好些,有的配套设施差些。对于办公和活动场所条件,只要能够满足现阶段工作开展基本要求,不一定一步到位,可以随着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推进硬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