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因公司托管集团内的另一个公司,公司人员分流,保留原公司,当时跟员工谈的时候说是到分流的公司后,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原单位,也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单位签了新合同,但是到新公司上班4个月后,工资待遇远不如前公司,且工资无法保障,职工生活困难,这种如果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吗?
已经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已经工作了几个月了就不能想不干就不干的除非你辞职但也不能要求原单位给予赔偿但是如果新单位工资发放不正常工资待遇与劳动合同不相符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当地的工会组织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以新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新单位按包括原单位工龄在一起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