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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视情形才能判断。辞退能力不足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先应当考虑导致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因素的内容是什么?如果这些因素包含了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旷工、泄露商业秘密、消极怠工等,且公司的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绩效考核标准)中明确约定这些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绩效考核中规定的“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单方辞退并不予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条款可以成为公司合法单方解雇的依据,但是公司要同时提供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依据。如果导致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原因是员工的工作计划没有完成,工作效果没有达标等无法胜任工作的因素,则该行为不应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划等号。这种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导致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应当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再次考核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