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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你核定时间为9个月,应该是2020年8月一2021年4月,但3月份就没有了,少了两个月,你在领取失业保险时是否有上述五种情况之一,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的,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