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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理解的法理意义上说,不是直接处理这些事情的,思想意识形态的事情就在意识形态领域解决,触犯了法律就是法律惩罚,至于法律惩罚关联的待遇处理,应该根据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应该扩大。比如过去工资是企业发,现在是社会养老金发,都不一样的,还应该考虑人权、包括生活权,就像刑法处理里的剥夺政治权利,都是单独处理,不是跟刑期一起一样的。至于待遇的处理,前面我说的是“取消”,假如待遇很高,超过当地生活线的,缩减或者暂停等手段都是可行的,惩罚是必须的(我们不鼓励犯罪),只是给出路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人是不可能一棍子就被打死的。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想法————探讨的是法理,具体怎么样执行,大家还应该遵从现在的法律法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