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特种工和应急管理局的特种工的区别?如果持证一般是在哪儿上班呢?
不好意思,你的提问不够准确,实际上并无你讲的建委特种工和应急管理局特种工工种。1、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2、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否则即是违法行为,不可为之。只要你持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可从事相应特种作业,而不受单位限制,聘你即可做。4、至于建委的特种作业人员与应急局的特种作业人员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差别,其工作性质是一样的,只是两个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种类、数量,从事特种作业的具体条件、环境有所差异或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