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因为做手术,请了半个月假,然后半个月不到,就有单位的领导和我说招人顶替我的工作,等我去了,有工作就安排,没工作再说,隔了没几天又打电话让我赶紧交接一下工作去,然后两天后去了公司,因为前一天新来的员工觉得做不了就不干,然后领导那边说是我误会她的意思了,想让继续干了,最后我没有留下,交接了工作,就走了,剩余工资没有当下结清,说是等下个月发工资统一打卡上,一直到现在8月底了,还有把钱打过来,中间联系过,说是公司卡上没钱,让继续等着。
毕业后只干过这一家公司,干了有四年,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上过任何保险,辞职也没有离职证明。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怎么就拿回来我剩余的工资了,辞职后我是回老家了,不在一个城市。
如果您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自己来用人单位所在地(司法管辖权问题),或者委托律师代理。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去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和工资赔偿。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