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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师有意见,反映老师的问题,有三个渠道、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直接向老师本人提意见。这应该是最直截了当地方式,我对你有意见,就当面向你提出来,你接受不接受、是不是会打击报复,是你的问题。提意见是我的权力。第二,向学校有关方面反映意见。比如,学校的教务处、副校长、校长。这些人是学校的管理人员,不仅管学生,也管教师,有意见向他们反映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第三,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这是越级反映情况,使用这个渠道,一般都是问题严重到学校不能解决、或者学校对你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的情况下。这也是你的权力,不会对教育事业产生负面影响。社会事业都是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前进的。需要注意两个问题:1)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比如,你说老师不作为,有什么表现?事实是什么?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等具体情况。你提供的越详细,越便于核查。如果只有一件事情,就给老师扣上“不作为”的帽子也不合适吧?起码你要举出好几件事情出来。如果你就是一句话“老师不作为”,只能代表你自己的看法,别人也无法查清问题。2)最好是实名、有书面材料。就是告诉对方你姓什么、叫什么,在哪儿能找到你。书面材料,就是把你要反映的问题写成文字,这样便于对方了解情况。因为,接待你的只是一般办事人员,他需要向领导汇报,汇报来汇报去,没有文字材料,很容易把你反映的问题汇报走样了。如果你有文字的东西,别人一看就知道了。而且文字的东西是机关办事的依据,领导有态度就是在文字材料上签字。打电话反映效果最差,你说的情况别人也未必能记得下、记得全。千万不要一个电话打过去就一句:“XXX老师不作为!”,对方问:“你谁呀?”,啪,电话一撂。这样的场景,对方一准认为你是骚扰电话。建议:向学校反映你的意见,因为学校是直接管理老师的。如果向教育局反映属于越级,教育局不直接管理教师,一般情况下,还会转到学校处理。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