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劳务派遣性质。一员工被派遣到某单位工作,但由于表现不佳,被派驻单位要求更换。我公司经过与该员工协调一致后决定将其调整到其他点派驻单位工作,该员工在调岗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其同意调岗。后该员工到新的派驻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又以家中有事不愿到岗。这样反复调岗三次,其找各种理由一直未到派驻点位报到(如家中有事、母亲生病、家里来客人需要临时接待等)。我公司也通过打电话,发信息、邮寄到岗通知书等方式要求其尽快上班。该员工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就说电话丢了,要么就说我下周就要来办理辞职手续,结果一直不浮面。这种情况我公司该如何处理呢?、
这种情况其实已经属于旷工可以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你们的处理太仁慈也太软弱第一次不到岗的时候就可以明确要求即时到岗并说明如果无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员工不到岗就告知对方已经旷工了然后再次要求员工到岗并将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关于旷工的认定处理规定告知对方如果对方仍然不到岗就可以给予辞退处理当然这一切都要有证据所有的告知通知都要有书面或者邮件微信记录见面的话起码要有两位工作人员一起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录音录像并注意证据保全那么就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