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谢谢!
书记员是做什么的?以下文字摘自度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书记员具体是做什么的呢?有以下4方面的内容:①开庭准备,保管证据、整理卷宗、记录、复印、校对、送达各类文书,司法统计工作;②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③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④司法庭审等的速录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一方面将编制外书记员管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实行聘用制使用方式,由用人法院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采取省级统一招聘、实行等级管理、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退出机制等措施,切实提高聘用制书记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另一方面,《方案》将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落实经费来源渠道,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必要和稳定的工资待遇,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保险等福利待遇,切实提高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