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7年,从事保洁工作,第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没有给我续签,今天过年前一天裁员告诉我明年不用来了,还说我到了退休年龄,我想问下我有什么自己的权益能争取下自己的利益吗?
你没有什么权益维护的。理由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时,你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也未表示异议,应该是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现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你已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应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合同也自动终止了。如果你在工作的7年中,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要求补缴,欠你工资的,可以要求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