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写的辞职报告 经理让我写1月25号走 楼上领导又说年底不好招人 在我辞职单上写2月底 然后带薪年假也是没有的 相当于我1月份是做一天拿一天钱 这不是坑人吗 我该怎样维权呢
你只需要在辞职信上写清楚递交日期然后在递交时留个心眼做个录像录音作为证据然后等30天期满就可以直接离职走人辞职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无需批准所以领导在辞职信上写2月底是无效的只要满足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的要求既可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在15天内办妥包括社保关系转移各项费用结清等在内饿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