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月还在实习期当中,负责人事专员的工作,选择这个工作就是为了轻松一点节假日可以正常休息,但是中秋节没有放假,正常上班,听说十月一也不放假,有点受不了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且工作内容是负责招聘销售人员,销售底薪只有2000不好招人,公司只开了智联端口而且没有充值,每天只有靠下载简历打电话邀约招人,反正就是要自己想办法招人,现在快一个月了没有招来人,老板却说让我十月一跟着做业务,特别不想做了,但是不到一个月又怕不发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理由,工资肯定会发,否则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7条,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