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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查室是受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对当地政府重要工作和临时性任务进行督促检查的专门机构,在政府办公室领导下,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日常督查工作中,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一些同志,也常常把其称作为政府的督军、钦差。有些承担政府重要工作的部门在对下工作推进受阻或遇到一定困难时,也大多会请分管领导委托政府督查室实施督办。在督查范围上,除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并有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确定的事项、各部门年初上报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落实,均属于正常督查范围内,还有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的督查事项、上级督查部门转办的事项,都在督办重点之列。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