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2019年8月14日提交转正申请后,人事一直不批,因2019年10月公司从北京搬迁至天津。这个事情怎么处理!!谢谢
试用期满三个月,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单位应该出书面的通知给你,如果没有通知,就视为试用期合格应该转正。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搬迁,你不乐意去,你可以和公司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