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商场导购的。离职期间主管要求我到路程很远的地方工作(来回4小时多)因为是商场每天早上6.30就要起床9点就要到商场工作。真的很累 店铺还有人就是要调我。怎么办?我要崩溃了。
不明白你说的“离职期间”是个何种性质的期间,不过“主管要求到路程很远的地方工作(来回4小时多)”你可以拒绝,或要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增加劳动报酬,因为你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不在那里(如果原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明确,则会以原先的实际工作地点、待遇作为认定依据)。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的,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原先的劳动合同履行或重新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并增加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