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达州的民工在惠州市惠城区陈江的贝欣路上干工程的,在陈老板陈刚手中干的活,临走一分钱没有拿到手,连借支零花钱都支不到,现在呢我已另到一个地干话去了,我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拿到钱,农村出都是挣钱的难到人家不干要走人不给钱是何道理,你们讲一下该不该给工资,人干了活工资理所当然的
工资是必须要给的1.先联系老板协商.2.收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协助讨薪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可以预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