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单位工作了大半年11个月的样子但老板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更没有给员工交任何社保,今年3月13号我因和一同事(老板亲戚)发生了矛盾有肢体冲突其实是他有错在先,后面老板知道了叫我们2个过去骂了几句很难听的话叫我走人并说要罚我500块钱 根本不问事情原由,另外一个人却没有处罚,走时只说了一句要我月底去结工资。注:他那里做事的人都要压了一个月满的工资。我走时心里很憋屈为什么我一直尊敬的老板这么不讲道理, 请问这对我公平吗?
当然对你不公平了,可是你能怎么样呢?!接受教训吧。不过你一定要赶紧的收集你在该单位的工作证据,赶紧到劳动部门(就是人口市场)申请仲裁。因为你还好,没有超过两年,否则就会被以过了时效而拒不受理了。由劳动部门为你仲裁,你可以得到补偿,包括为你补缴这一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