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红星新闻微博消息: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离婚案,原告男方在起诉离婚中,要求分割被告女方父母购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理由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原被告离婚,两女儿分别由原被告自行抚养,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他自己连个房子都没有,让两个女儿跟着他住大街上?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女的给男的生了俩娃,连人家父母买的房子都要分割,简直没有下限,太无耻了。
原告不服判决上诉至西安中院,西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啥也不说,这就对了
如果女方父母买的房子给的钱属个人财产,那么男方父母买的也应该一样。
说实话,离婚就没有资格了,其实夫妻二人还是各继承各自父母的财产为好。
遗产才是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不是,所以结婚前可以让父母去公证处将房产赠与孩子,这样即使孩子结婚了,这些房产也只属于孩子一个人的。
财产问题上千万不要寄希望对方会心慈手软,他不要你的命已经是手下留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