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成都铁路公安调查,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看到了吧,以后打人就要打到别人还手,这样后面才有谈判的余地啊。
被打还不能还手了吗?这都什么世道啊
出门在外能不动手尽量别动手,代价真的太大了。
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还是求助列车员吧,尽量不要打架,后果挺严重的。
描述得很清楚了,支持警方判罚。
错了就是错了,第二巴掌确实违法,实事求是,没毛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先动手的必须错,只有控制住先动手的人才能包总自己的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