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国家疾控局雷正龙称:乙类甲管”和“乙类乙管”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①报告时限方面。②隔离措施方面。③区域管理方面。④交通卫生检疫方面。总的来说就是更加一步放开,个人应当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要求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始终秉承的一个理念,还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个是没有变的,所以大家不能把它理解为从“乙类甲管”变成“乙类乙管”,是放任不管了。
自求多福吧,目前看来没有恶意传染的处罚机制,乙类乙管的压力都给到了各级医院。
看不懂,反正感觉是完全放开,不管了,有症状硬扛或去医院就完了。
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扛过第一波高峰再说,顺势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