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25日宣判称: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一直在关注,今天终于判了,而且判的相当合情合理,我是生怕你判的时间短了。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什么意思?是加拿大同意了这样的判决?
希望能试刑,不能减刑以及其它的套路,让他踏踏实实的踩13年缝纫机。
普天同庆,这是我这几天听到难得高兴的消息。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手好牌打稀烂,送他两个字“活该”。
外籍不是保护伞,在中国法律面前都是一视同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