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个人觉得这样没问题,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他儿子继承了就默认成共同财产了,立遗嘱了就指明财产只给自己儿子一个人,这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我只想说,未来这样的决定可能是个趋势。
我觉得没啥问题,合理。女方父母也可以提前立遗嘱财产属于女方。
从另一角度看的话,父母自己挣的钱,愿意给谁就给谁,没什么好争论的。
继承遗产的儿子觉得没有问题就行了,关咱们啥屁事。
两个人好好在一起了,就是两个人的财产,男人又不会不给她花。分开了才是男方私人财产,这个母亲本来的目的就是让两人走到最后的。
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是看这操作有点隔应,说不出得感觉。
我觉得理应如此,少些利益牵扯的婚姻,想离就离,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