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报道称,上海浦东一位七旬老人去世,因老人一生未婚无子女,离世后留下的大笔遗产,旁系亲戚姑姑、表弟、堂妹为争遗产对簿公堂。法院最后判决,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没李遗嘱的话,可能这位老人觉得没有人有资格得到他的遗产。
这个判决没毛病,完全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留有合法的遗嘱,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亲属够好的话,或许老人会立下遗嘱,也就沒这么多事儿了。
血缘不是唯一“标准”,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