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近日,杭州一位房东出租价值近千万元的学区房,租客把锂电池带到房间里发生火灾,随后租客却把房东告上法庭,房东直呼匪夷所思。
这完全是租户自己造成的,如果这样都不承担责任的话,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太气愤了,期待公正的判决。
租客把锂电池带到房间发生火灾不赔偿还反咬一口,租客是个狠人,我会关注判决结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户起诉书里面应该还加一条赔偿他的电池,没电池他电动车怎么骑,试试。
这种事法院为什么会受理?既然起诉了,房东就专心打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