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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司放到现在来说,就是一个县里的秘书办人员,工作性质相当于文员或秘书。
据《宋史》记载:押司,宋朝官署名,吏员职称,经办案牍等事。押司不是官,是吏,没编制的。
宋江的这个押司,并不算是官,顶多类似于没有编制的合同工。
根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宋朝的府、县两级衙门中,都设置有“押司”之职。一般而言,府衙的押司通常有好几个,最多的可设八个。
押司就是平时在州衙或县衙负责给长官整理案卷工作或文秘工作。大体上就相当于现在没有编制的政府办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