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报道称,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当地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其实这600元罚款事后并没有向老人收取,而是由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承担,希望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我就在想这事如果没被曝光的话,村委会还会承担吗?
焚烧秸秆危害确实很大,警示要服众,对农民不能粗暴执法,主要以宣传为主,他们也不容易。
给村委会点赞,就该这样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不是真的罚你也不能出文件啊,村里出文件是有公信力的,不能儿戏啊。
简直不可理喻,你可以劝解并解决老人露天做饭的问题,但是这个文件不能随便出,出了又说警示,哪公章的公信力何在?
我老家都是这样做饭的啊,不过是室内有厨房有烟冲,这都罚款?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