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南通警方通报称:城管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一个城管协管员就能这么猖狂?一段时间没打压,城管的粗暴执法又出现了。
这个畜生,对老人家太暴力了,必须要清理出城管队伍啊。
都让开,这跟城管没啥大关系,都是协管员临时工不懂执法造成的,公安局已经处罚完事了。
城管的名声好不容易更正得差不多了,这样的处罚感觉是纵容他们了。
社会影响恶劣,违法事实清晰,这样的处罚确实难以服众,理应按扫黑除恶处理,希望上级部门能介入调查此事。
执法人员这是无法无天了,知法犯法,明显是故意伤害罪却用治安管理来处罚,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