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大连市公安局22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恳请判死刑,社会危害性太大了,赶紧立即执行吧。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必死无疑,心理承受力不行能不能不玩投资?努力搬砖不好吗?垃圾
请法院走快速程序,死刑立即执行那种,不要浪费国家粮食了!
调查的结果属实就行,千万别搞什么神经病啊。
因为投资失败报复社会,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导致5人死亡,5人受伤,后果严重,情节恶劣,依法予以严肃处罚,基本也就判处死刑了。
冤有头债有主,可怜无辜的路人啊,愿逝者安息,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