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湖南省人事考试院通报称:在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有73名考生存在考试违纪行为,具体考试违纪行为有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另外,10名考生答卷被认定为答卷雷同。目前,83名作弊考生已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处罚。
像这样的事件一定要严查到底,顶风作案,是不是相关的处罚太轻?请相关部门深思。
考试成绩无效就完了?哪些操作的人该怎么办?这些作弊的人员应该终身不能参加此类考试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和第六条,上面已经明确说明了,这能判定是违规?请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处理,而且必须严惩,这行为太恶劣了,谢谢。
这些人是知法犯法,理应立案调查的。
考试院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处罚的决定,不仅有利于规范考试行为规范、肃清考生作风,更极大地打击了投机分子,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这么重大的考试,既然能作弊,对于这样的处理态度感觉真是无语了,考试法的威严何在?
组织考试作弊罪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作弊害人害己,必须严肃处理啊,成绩无效感觉还是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