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332万赔偿金是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冤假错案,当事人受罪,政府埋单。什么逻辑?能不能启动追责程序啊
再多的钱也挽回不了他的青春,更无法抚平他的伤痛,但有赔偿总比没有强多了。祝福他和母亲从此能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
钱是弥补不了的,必须惩罚追责。
希望以后不要再有冤案了!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逝去的青春!
据山东高法公众号消息: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张志超曾被认定为校园性侵杀人案凶手,自2005年2月12日被收押,至2020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判决宣告无罪。
应该加大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冤家错案的执法者的追责力度,不是每次都用纳税人的钱承担。
这个必须要追责相关办案人员啊。别人可是15年的大好青春啊。
全是纳税人的钱!为什么不追责,司法公正在哪里啊,办案人员就这样算了?
希望不再有冤假错案了,希望你和你的父母接下来的人生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希望这些赔偿能让他今后的生活更顺遂些。
为什么不追责当年的警察法官?这应该追责而且要追究到底,不是每次赔偿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