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据悉今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4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第59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这个必须支持,为了他人为了自己这个都是不错的决定。
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真的很危险。走路的时候好好走路,想玩手机的时候选择闲暇时间和安全的地点玩吧!走路的时候还是好好走路吧,想玩手机的时候选择闲暇时间和安全的地点玩吧!
支持,虽然我不开车,但是平时过马路转弯车辆停在那里等行人通过的时候,一群人玩着手机走的和蜗牛似的看的真的让人来气。
我觉得这个政策应该全国推行。
早就该这样了,有些人真是不怕死啊,但是会连累别人啊,建议有驾照的还是扣6分200吧。
生命高于一切,劝告哪些过马路开车已经所有的低头族:放下手机,安心行路吧。
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