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目前还不知道,没有当庭宣判,之前一审是判死刑,二审因有自首情节被改判死缓。此后最高院阅卷提审,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
杨光毅这个畜生已经不配留在这个世界上了,请求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这样手段极其残忍夺取他人生命都不死的话,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难道还等上天来收他么。
怎么就死缓了?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啊,还有王法吗?
相信法院能公正判决,期待死刑的消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法院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活剐了这畜牲都不为过啊。别择期了,立即执行吧。
如此凶残恶劣的作案手段,死缓是什么意思?不死刑立即执行,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