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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事例时有发生,部分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法残忍、恶劣、触目惊心。个人看法还是建议今年的两会能通过该《议案》。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通过,通过,现在的校园暴力太恐怖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拟提交议案,建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三款作出修改,调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为十三周岁。
十三周岁的少年已经完成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具备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已能够理解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和意义,并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